重慶分公司,新征程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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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函數的參數類型主要包括必選參數、可選參數、可變參數、位置參數和關鍵字參數,本文介紹一下他們的定義以及可變數據類型參數傳遞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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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參數(Required arguments)是必須輸入的參數,比如下面的代碼,必須輸入2個參數,否則就會報錯:
其實上面例子中的參數 num1和num2也屬于關鍵字參數,比如可以通過如下方式調用:
執行結果:
可選參數(Optional arguments)可以不用傳入函數,有一個默認值,如果沒有傳入會使用默認值,不會報錯。
位置參數(positional arguments)根據其在函數定義中的位置調用,下面是pow()函數的幫助信息:
x,y,z三個參數的的順序是固定的,并且不能使用關鍵字:
輸出:
在上面的pow()函數幫助信息中可以看到位置參數后面加了一個反斜杠 / ,這是python內置函數的語法定義,Python開發人員不能在python3.8版本之前的代碼中使用此語法。但python3.0到3.7版本可以使用如下方式定義位置參數:
星號前面的參數為位置參數或者關鍵字參數,星號后面是強制關鍵字參數,具體介紹見強制關鍵字參數。
python3.8版本引入了強制位置參數(Positional-Only Parameters),也就是我們可以使用反斜杠 / 語法來定義位置參數了,可以寫成如下形式:
來看下面的例子:
python3.8運行:
不能使用關鍵字參數形式賦值了。
可變參數 (varargs argument) 就是傳入的參數個數是可變的,可以是0-n個,使用星號( * )將輸入參數自動組裝為一個元組(tuple):
執行結果:
關鍵字參數(keyword argument)允許將任意個含參數名的參數導入到python函數中,使用雙星號( ** ),在函數內部自動組裝為一個字典。
執行結果:
上面介紹的參數可以混合使用:
結果:
注意:由于傳入的參數個數不定,所以當與普通參數一同使用時,必須把帶星號的參數放在最后。
強制關鍵字參數(Keyword-Only Arguments)是python3引入的特性,可參考:。 使用一個星號隔開:
在位置參數一節介紹過星號前面的參數可以是位置參數和關鍵字參數。星號后面的參數都是強制關鍵字參數,必須以指定參數名的方式傳參,如果強制關鍵字參數沒有設置默認參數,調用函數時必須傳參。
執行結果:
也可以在可變參數后面命名關鍵字參數,這樣就不需要星號分隔符了:
執行結果:
在Python對象及內存管理機制中介紹了python中的參數傳遞屬于對象的 引用傳遞 (pass by object reference),在編寫函數的時候需要特別注意。
先來看個例子:
執行結果:
l1 和 l2指向相同的地址,由于列表可變,l1改變時,l2也跟著變了。
接著看下面的例子:
結果:
l1沒有變化!為什么不是[1, 2, 3, 4]呢?
l = l + [4]表示創建一個“末尾加入元素 4“的新列表,并讓 l 指向這個新的對象,l1沒有進行任何操作,因此 l1 的值不變。如果要改變l1的值,需要加一個返回值:
結果:
下面的代碼執行結果又是什么呢?
執行結果:
和第一個例子一樣,l1 和 l2指向相同的地址,所以會一起改變。這個問題怎么解決呢?
可以使用下面的方式:
也可以使用淺拷貝或者深度拷貝,具體使用方法可參考Python對象及內存管理機制。這個問題在Python編程時需要特別注意。
本文主要介紹了python函數的幾種參數類型:必選參數、可選參數、可變參數、位置參數、強制位置參數、關鍵字參數、強制關鍵字參數,注意他們不是完全獨立的,比如必選參數、可選參數也可以是關鍵字參數,位置參數可以是必選參數或者可選參數。
另外,python中的參數傳遞屬于對象的 引用傳遞 ,在對可變數據類型進行參數傳遞時需要特別注意,如有必要,使用python的拷貝方法。
參考文檔:
--THE END--
1. 不同類型的參數簡述
#這里先說明python函數調用得語法為: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func(positional_args,
keyword_args,
*tuple_grp_nonkw_args,
**dict_grp_kw_args)
#為了方便說明,之后用以下函數進行舉例
def test(a,b,c,d,e):
print a,b,c,d,e
舉個例子來說明這4種調用方式得區別: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
#positional_args方式
test(1,2,3,4,5)
1 2 3 4 5
#這種調用方式的函數處理等價于
a,b,c,d,e = 1,2,3,4,5
print a,b,c,d,e
#
#keyword_args方式
test(a=1,b=3,c=4,d=2,e=1)
1 3 4 2 1
#這種處理方式得函數處理等價于
a=1
b=3
c=4
d=2
e=1
print a,b,c,d,e
#
#*tuple_grp_nonkw_args方式
x = 1,2,3,4,5
test(*x)
1 2 3 4
5
#這種方式函數處理等價于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a,b,c,d,e = x
a,b,c,d,e
#特別說明:x也可以為dict類型,x為dick類型時將鍵傳遞給函數
y
{'a': 1,
'c': 6, 'b': 2, 'e': 1, 'd': 1}
test(*y)
a c b e d
#
#**dict_grp_kw_args方式
y
{'a': 1, 'c': 6, 'b': 2, 'e': 1, 'd': 1}
test(**y)
1 2 6
1 1
#這種函數處理方式等價于
a = y['a']
b = y['b']
... #c,d,e不再贅述
a,b,c,d,e
2.
不同類型參數混用需要注意的一些細節
接下來說明不同參數類型混用的情況,要理解不同參數混用得語法需要理解以下幾方面內容.
首先要明白,函數調用使用參數類型必須嚴格按照順序,不能隨意調換順序,否則會報錯. 如 (a=1,2,3,4,5)會引發錯誤,;
(*x,2,3)也會被當成非法.
其次,函數對不同方式處理的順序也是按照上述的類型順序.因為#keyword_args方式和**dict_grp_kw_args方式對參數一一指定,所以無所謂順序.所以只需要考慮順序賦值(positional_args)和列表賦值(*tuple_grp_nonkw_args)的順序.因此,可以簡單理解為只有#positional_args方式,#*tuple_grp_nonkw_args方式有邏輯先后順序的.
最后,參數是不允許多次賦值的.
舉個例子說明,順序賦值(positional_args)和列表賦值(*tuple_grp_nonkw_args)的邏輯先后關系: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只有在順序賦值,列表賦值在結果上存在羅輯先后關系
#正確的例子1
x =
{3,4,5}
test(1,2,*x)
1 2 3 4 5
#正確的例子2
test(1,e=2,*x)
1 3 4 5 2
#錯誤的例子
test(1,b=2,*x)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stdin", line 1, in module
TypeError: test()
got multiple values for keyword argument 'b'
#正確的例子1,處理等價于
a,b = 1,2 #順序參數
c,d,e = x #列表參數
print a,b,c,d,e
#正確的例子2,處理等價于
a = 1 #順序參數
e = 2 #關鍵字參數
b,c,d = x #列表參數
#錯誤的例子,處理等價于
a = 1 #順序參數
b = 2 #關鍵字參數
b,c,d = x
#列表參數
#這里由于b多次賦值導致異常,可見只有順序參數和列表參數存在羅輯先后關系
函數聲明區別
理解了函數調用中不同類型參數得區別之后,再來理解函數聲明中不同參數得區別就簡單很多了.
1. 函數聲明中的參數類型說明
函數聲明只有3種類型, arg, *arg , **arg 他們得作用和函數調用剛好相反.
調用時*tuple_grp_nonkw_args將列表轉換為順序參數,而聲明中的*arg的作用是將順序賦值(positional_args)轉換為列表.
調用時**dict_grp_kw_args將字典轉換為關鍵字參數,而聲明中**arg則反過來將關鍵字參數(keyword_args)轉換為字典.
特別提醒:*arg
和 **arg可以為空值.
以下舉例說明上述規則: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arg, *arg和**arg作用舉例
def
test2(a,*b,**c):
print a,b,c
#
#*arg 和
**arg可以不傳遞參數
test2(1)
1 () {}
#arg必須傳遞參數
test2()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stdin", line 1,
in module
TypeError: test2() takes at least 1 argument (0 given)
#
#*arg將順positional_args轉換為列表
test2(1,2,[1,2],{'a':1,'b':2})
1 (2, [1, 2], {'a': 1, 'b': 2})
{}
#該處理等價于
a = 1 #arg參數處理
b = 2,[1,2],{'a':1,'b':2} #*arg參數處理
c =
dict() #**arg參數處理
print a,b,c
#
#**arg將keyword_args轉換為字典
test2(1,2,3,d={1:2,3:4}, c=12, b=1)
1 (2, 3) {'c': 12, 'b': 1, 'd': {1: 2, 3:
4}}
#該處理等價于
a = 1 #arg參數處理
b= 2,3 #*arg參數處理
#**arg參數處理
c =
dict()
c['d'] = {1:2, 3:4}
c['c'] = 12
c['b'] = 1
a,b,c
2. 處理順序問題
函數總是先處理arg類型參數,再處理*arg和**arg類型的參數.
因為*arg和**arg針對的調用參數類型不同,所以不需要考慮他們得順序.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def test2(a,*b,**c):
a,b,c
test2(1, b=[1,2,3], c={1:2, 3:4},a=1)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stdin", line 1, in
module
TypeError: test2() got multiple values for keyword argument
'a'
#這里會報錯得原因是,總是先處理arg類型得參數
#該函數調用等價于
#處理arg類型參數:
a = 1
a = 1
#多次賦值,導致異常
#處理其他類型參數
...
print a,b,c
def foo(x,y):
... def bar():
x,y
... return bar
...
#查看func_closure的引用信息
a =
[1,2]
b = foo(a,0)
b.func_closure[0].cell_contents
[1, 2]
b.func_closure[1].cell_contents
b()
[1, 2] 0
#可變對象仍然能被修改
a.append(3)
b.func_closure[0].cell_contents
[1, 2, 3]
b()
[1, 2, 3] 0
python中的函數,大多需要配置參數,以下是幾種函數的參數類型:
1.必備參數:以正確的順序、個數傳入函數。調用時的參數情況要和聲明時一樣。最常用的情況。
def tplink(a,b):
c=a+b+b
return c?
tplink(4,2)
2.關鍵字參數:使用關鍵字參數允許函數調用時參數的順序和聲明時不一致,因為python解析器會在調用函數時,用參數名匹配參數值。
def tplink(age1,age2):
ageall=age1+age2+age2
return ageall
tplink(age2=4,age1=2)
3.默認參數:默認某個參數的取值
def tplink(age1,age2=5):
ageall=age1+age2+age2
return ageall
tplink(age1=4)
4.不定長參數:在聲明時并不確定 調用時的參數數量。這種情況,可以用不定長參數進行解決,具體操作是在參數名前用*。
但不能和 關鍵字參數并用。一般在正常參數arg之后。
*args、**kwargs的定義:
這兩個都是python中的不定長參數,又稱為可變參數。
*args 表示任何多個無名參數,它是一個 tuple ;
**kwargs 表示關鍵字參數,它是一個dict。
同時使用 * args和 ** kwargs 時,必須 * args參數列要在 ** kwargs前。且都在arg之后。
函數在調用時,會根據順序,看是否放進 *args 或者 **kwargs中。
具體可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可以 更方便靈活的接收信息。
剛學用Python的時候,特別是看一些庫的源碼時,經常會看到func(*args, **kwargs)這樣的函數定義,這個*和**讓人有點費解。其實只要把函數參數定義搞清楚了,就不難理解了。
先說說函數定義,我們都知道,下面的代碼定義了一個函數funcA
def funcA():
pass
顯然,函數funcA沒有參數(同時啥也不干:D)。
下面這個函數funcB就有兩個參數了,
def funcB(a, b):
print a
print b
調用的時候,我們需要使用函數名,加上圓括號擴起來的參數列表,比如 funcB(100, 99),執行結果是:
100
99
很明顯,參數的順序和個數要和函數定義中一致,如果執行funcB(100),Python會報錯的:
TypeError: funcB() takes exactly 2 arguments (1 given)
我們可以在函數定義中使用參數默認值,比如
def funcC(a, b=0):
print a
print b
在函數funcC的定義中,參數b有默認值,是一個可選參數,如果我們調用funcC(100),b會自動賦值為0。
OK,目前為止,我們要定義一個函數的時候,必須要預先定義這個函數需要多少個參數(或者說可以接受多少個參數)。一般情況下這是沒問題的,但是也有在定義函數的時候,不能知道參數個數的情況(想一想C語言里的printf函數),在Python里,帶*的參數就是用來接受可變數量參數的。看一個例子
def funcD(a, b, *c):
print a
print b
print "length of c is: %d " % len(c)
print c
調用funcD(1, 2, 3, 4, 5, 6)結果是
1
2
length of c is: 4
(3, 4, 5, 6)
我們看到,前面兩個參數被a、b接受了,剩下的4個參數,全部被c接受了,c在這里是一個tuple。我們在調用funcD的時候,至少要傳遞2個參數,2個以上的參數,都放到c里了,如果只有兩個參數,那么c就是一個empty tuple。
好了,一顆星我們弄清楚了,下面輪到兩顆星。
上面的例子里,調用函數的時候,傳遞的參數都是根據位置來跟函數定義里的參數表匹配的,比如funcB(100, 99)和funcB(99, 100)的執行結果是不一樣的。在Python里,還支持一種用關鍵字參數(keyword argument)調用函數的辦法,也就是在調用函數的時候,明確指定參數值付給那個形參。比如還是上面的funcB(a, b),我們通過這兩種方式調用
funcB(a=100, b=99)
和
funcB(b=99, a=100)
結果跟funcB(100, 99)都是一樣的,因為我們在使用關鍵字參數調用的時候,指定了把100賦值給a,99賦值給b。也就是說,關鍵字參數可以讓我們在調用函數的時候打亂參數傳遞的順序!
另外,在函數調用中,可以混合使用基于位置匹配的參數和關鍵字參數,前題是先給出固定位置的參數,比如
def funcE(a, b, c):
print a
print b
print c
調用funcE(100, 99, 98)和調用funcE(100, c=98, b=99)的結果是一樣的。
好了,經過以上鋪墊,兩顆星總算可以出場了:
如果一個函數定義中的最后一個形參有 ** (雙星號)前綴,所有正常形參之外的其他的關鍵字參數都將被放置在一個字典中傳遞給函數,比如:
def funcF(a, **b):
print a
for x in b:
print x + ": " + str(b[x])
調用funcF(100, c='你好', b=200),執行結果
100
c: 你好
b: 200
大家可以看到,b是一個dict對象實例,它接受了關鍵字參數b和c。
parameter 是函數定義的參數形式
argument 是函數調用時傳入的參數實體。
對于函數調用的傳參模式,一般有兩種:
此外,
也是關鍵字傳參
python的函數參數定義一般來說有五種: 位置和關鍵字參數混合 , 僅位置參數 , 僅關鍵字參數 , 可變位置參數 , 可變關鍵字參數 。其中僅位置參數的方式僅僅是一個概念,python語法中暫時沒有這樣的設計。
通常我們見到的函數是位置和關鍵字混合的方式。
既可以用關鍵字又可以用位置調用
或
這種方式的定義只能使用關鍵字傳參的模式
f(*some_list) 與 f(arg1, arg2, ...) (其中some_list = [arg1, arg2, ...])是等價的
網絡模塊request的request方法的設計
多數的可選參數被設計成可變關鍵字參數
有多種方法能夠為函數定義輸出:
非常晦澀
如果使用可變對象作為函數的默認參數,會導致默認參數在所有的函數調用中被共享。
例子1:
addItem方法的data設計了一個默認參數,使用不當會造成默認參數被共享。
python里面,函數的默認參數被存在__default__屬性中,這是一個元組類型
例子2:
在例子1中,默認參數是一個列表,它是mutable的數據類型,當它寫進 __defauts__屬性中時,函數addItem的操作并不會改變它的id,相當于 __defauts__只是保存了data的引用,對于它的內存數據并不關心,每次調用addItem,都可以修改 addItem.__defauts__中的數據,它是一個共享數據。
如果默認參數是一個imutable類型,情況將會不一樣,你無法改變默認參數第一次存入的值。
例子1中,連續調用addItem('world') 的結果會是
而不是期望的
Python 函數
函數是組織好的,可重復使用的,用來實現單一,或相關聯功能的代碼段。
函數能提高應用的模塊性,和代碼的重復利用率。你已經知道Python提供了許多內建函數,比如print()。但你也可以自己創建函數,這被叫做用戶自定義函數。
定義一個函數
你可以定義一個由自己想要功能的函數,以下是簡單的規則:
函數代碼塊以?def?關鍵詞開頭,后接函數標識符名稱和圓括號()。
任何傳入參數和自變量必須放在圓括號中間。圓括號之間可以用于定義參數。
函數的第一行語句可以選擇性地使用文檔字符串—用于存放函數說明。
函數內容以冒號起始,并且縮進。
return [表達式]?結束函數,選擇性地返回一個值給調用方。不帶表達式的return相當于返回 None。
語法
def functionname( parameters ): ? "函數_文檔字符串"
function_suite
return [expression]
默認情況下,參數值和參數名稱是按函數聲明中定義的順序匹配起來的。
實例
以下為一個簡單的Python函數,它將一個字符串作為傳入參數,再打印到標準顯示設備上。
實例(Python 2.0+)
def printme( str ): ? "打印傳入的字符串到標準顯示設備上"
print str
return
函數調用
定義一個函數只給了函數一個名稱,指定了函數里包含的參數,和代碼塊結構。
這個函數的基本結構完成以后,你可以通過另一個函數調用執行,也可以直接從Python提示符執行。
如下實例調用了printme()函數: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 定義函數def printme( str ): ? "打印任何傳入的字符串"
print str
return
# 調用函數printme("我要調用用戶自定義函數!")printme("再次調用同一函數")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我要調用用戶自定義函數!再次調用同一函數
參數傳遞
在 python 中,類型屬于對象,變量是沒有類型的:
a=[1,2,3]
a="Runoob"
以上代碼中,[1,2,3]?是 List 類型,"Runoob"?是 String 類型,而變量 a 是沒有類型,她僅僅是一個對象的引用(一個指針),可以是 List 類型對象,也可以指向 String 類型對象。
可更改(mutable)與不可更改(immutable)對象
在 python 中,strings, tuples, 和 numbers 是不可更改的對象,而 list,dict 等則是可以修改的對象。
不可變類型:變量賦值?a=5?后再賦值?a=10,這里實際是新生成一個 int 值對象 10,再讓 a 指向它,而 5 被丟棄,不是改變a的值,相當于新生成了a。
可變類型:變量賦值?la=[1,2,3,4]?后再賦值?la[2]=5?則是將 list la 的第三個元素值更改,本身la沒有動,只是其內部的一部分值被修改了。
python 函數的參數傳遞:
不可變類型:類似 c++ 的值傳遞,如 整數、字符串、元組。如fun(a),傳遞的只是a的值,沒有影響a對象本身。比如在 fun(a)內部修改 a 的值,只是修改另一個復制的對象,不會影響 a 本身。
可變類型:類似 c++ 的引用傳遞,如 列表,字典。如 fun(la),則是將 la 真正的傳過去,修改后fun外部的la也會受影響
python 中一切都是對象,嚴格意義我們不能說值傳遞還是引用傳遞,我們應該說傳不可變對象和傳可變對象。
python 傳不可變對象實例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def ChangeInt( a ): ? ?a = 10
b = 2ChangeInt(b)print b # 結果是 2
實例中有 int 對象 2,指向它的變量是 b,在傳遞給 ChangeInt 函數時,按傳值的方式復制了變量 b,a 和 b 都指向了同一個 Int 對象,在 a=10 時,則新生成一個 int 值對象 10,并讓 a 指向它。
傳可變對象實例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 可寫函數說明def changeme( mylist ): ? "修改傳入的列表"
mylist.append([1,2,3,4])
print "函數內取值: ", mylist
return
# 調用changeme函數mylist = [10,20,30]changeme( mylist )print "函數外取值: ", mylist
實例中傳入函數的和在末尾添加新內容的對象用的是同一個引用,故輸出結果如下:
函數內取值: ?[10, 20, 30, [1, 2, 3, 4]]函數外取值: ?[10, 20, 30, [1, 2, 3, 4]]
參數
以下是調用函數時可使用的正式參數類型:
必備參數
關鍵字參數
默認參數
不定長參數
必備參數
必備參數須以正確的順序傳入函數。調用時的數量必須和聲明時的一樣。
調用printme()函數,你必須傳入一個參數,不然會出現語法錯誤: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可寫函數說明def printme( str ): ? "打印任何傳入的字符串"
print str
return
#調用printme函數printme()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test.py", line 11, in module
printme()TypeError: printme() takes exactly 1 argument (0 given)
關鍵字參數
關鍵字參數和函數調用關系緊密,函數調用使用關鍵字參數來確定傳入的參數值。
使用關鍵字參數允許函數調用時參數的順序與聲明時不一致,因為 Python 解釋器能夠用參數名匹配參數值。
以下實例在函數 printme() 調用時使用參數名: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可寫函數說明def printme( str ): ? "打印任何傳入的字符串"
print str
return
#調用printme函數printme( str = "My string")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My string
下例能將關鍵字參數順序不重要展示得更清楚: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可寫函數說明def printinfo( name, age ): ? "打印任何傳入的字符串"
print "Name: ", name
print "Age ", age
return
#調用printinfo函數printinfo( age=50, name="miki" )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Name: ?mikiAge ?50
默認參數
調用函數時,默認參數的值如果沒有傳入,則被認為是默認值。下例會打印默認的age,如果age沒有被傳入: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可寫函數說明def printinfo( name, age = 35 ): ? "打印任何傳入的字符串"
print "Name: ", name
print "Age ", age
return
#調用printinfo函數printinfo( age=50, name="miki" )printinfo( name="miki" )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Name: ?mikiAge ?50Name: ?mikiAge ?35
不定長參數
你可能需要一個函數能處理比當初聲明時更多的參數。這些參數叫做不定長參數,和上述2種參數不同,聲明時不會命名。基本語法如下:
def functionname([formal_args,] *var_args_tuple ): ? "函數_文檔字符串"
function_suite
return [expression]
加了星號(*)的變量名會存放所有未命名的變量參數。不定長參數實例如下: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 可寫函數說明def printinfo( arg1, *vartuple ): ? "打印任何傳入的參數"
print "輸出: "
print arg1
for var in vartuple: ? ? ?print var
return
# 調用printinfo 函數printinfo( 10 )printinfo( 70, 60, 50 )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輸出:10輸出:706050
匿名函數
python 使用 lambda 來創建匿名函數。
lambda只是一個表達式,函數體比def簡單很多。
lambda的主體是一個表達式,而不是一個代碼塊。僅僅能在lambda表達式中封裝有限的邏輯進去。
lambda函數擁有自己的命名空間,且不能訪問自有參數列表之外或全局命名空間里的參數。
雖然lambda函數看起來只能寫一行,卻不等同于C或C++的內聯函數,后者的目的是調用小函數時不占用棧內存從而增加運行效率。
語法
lambda函數的語法只包含一個語句,如下:
lambda [arg1 [,arg2,.....argn]]:expression
如下實例: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 可寫函數說明sum = lambda arg1, arg2: arg1 + arg2
# 調用sum函數print "相加后的值為 : ", sum( 10, 20 )print "相加后的值為 : ", sum( 20, 20 )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相加后的值為 : ?30相加后的值為 : ?40
return 語句
return語句[表達式]退出函數,選擇性地向調用方返回一個表達式。不帶參數值的return語句返回None。之前的例子都沒有示范如何返回數值,下例便告訴你怎么做: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 可寫函數說明def sum( arg1, arg2 ): ? # 返回2個參數的和."
total = arg1 + arg2
print "函數內 : ", total
return total
# 調用sum函數total = sum( 10, 20 )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函數內 : ?30
變量作用域
一個程序的所有的變量并不是在哪個位置都可以訪問的。訪問權限決定于這個變量是在哪里賦值的。
變量的作用域決定了在哪一部分程序你可以訪問哪個特定的變量名稱。兩種最基本的變量作用域如下:
全局變量
局部變量
全局變量和局部變量
定義在函數內部的變量擁有一個局部作用域,定義在函數外的擁有全局作用域。
局部變量只能在其被聲明的函數內部訪問,而全局變量可以在整個程序范圍內訪問。調用函數時,所有在函數內聲明的變量名稱都將被加入到作用域中。如下實例:
實例(Python 2.0+)
#!/usr/bin/python# -*- coding: UTF-8 -*-
total = 0 # 這是一個全局變量# 可寫函數說明def sum( arg1, arg2 ): ? #返回2個參數的和."
total = arg1 + arg2 # total在這里是局部變量.
print "函數內是局部變量 : ", total
return total
#調用sum函數sum( 10, 20 )print "函數外是全局變量 : ", total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函數內是局部變量 : ?30函數外是全局變量 : ?0